4月23日,廣東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了關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4年第15期)。
天虹數科商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江門江海廣場店銷售的標稱浙江藍雪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東海小眼睛帶魚段(400g/袋、2023-04-15),揮發(fā)性鹽基氮檢驗結果為35.3mg/100g,標準值為不大于30mg/100g,該批次產品揮發(fā)性鹽基氮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
據了解,揮發(fā)性鹽基氮是指食品水浸液在堿性條件下能與水蒸氣一起蒸餾出來的總氮量,即在此條件下能形成氨的含氮物。揮發(fā)性鹽基氮是動物性食品腐敗變質的指示性指標,其含量越高,表明氨基酸破壞的越多,營養(yǎng)價值等受到的影響也就越大。長期食用揮發(fā)性鹽基氮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因食品腐敗變質造成反胃、腹瀉甚至更嚴重的健康危害。揮發(fā)性鹽基氮超標的原因,可能是食品運輸時間過長、溫度過高、保存不當所致。
公開信息顯示,浙江藍雪食品有限公司坐落于寧波北侖梅山保稅港區(qū),集進出口、加工、冷鏈物流等功能為一體,擁有冷藏能力三萬噸的冷鏈倉庫和八千平方米的加工車間,藍雪系列冷凍海鮮產品熱銷國內主要商超8000多家門店。(李青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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