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電商在農村地區(qū)的普及,農產品及農業(yè)機械設備網購逐漸增多,為廣大農村消費者提供了更多便利選擇,但隨之而來的消費糾紛問題也日益突出。8月6日,中消協(xié)發(fā)布“2025年上半年全國消協(xié)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在“投訴熱點分析及典型案例”部分,中消協(xié)指出農產品網購便利背后,消費糾紛問題不容忽視。
具體來看,一是虛假宣傳問題多發(fā)。商家直播宣傳內容與購物鏈接內容或實物不一致,如購買的家禽、家畜等養(yǎng)殖物重量遠低于宣傳重量,農業(yè)機械實際功率小于商家承諾等。二是售后服務缺失。如消費者購買農業(yè)機械出現質量問題后聯(lián)系廠家無人售后、無維修人員上門、電話拒接等。三是商家不提供或偽造檢疫證書。網購養(yǎng)殖家禽、家畜類動物商家不提供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有的商家甚至偽造檢疫合格證書。四是物流與退貨問題。發(fā)生糾紛后,因活體動物退貨難度大,快遞公司不愿承運,導致消費者難以完成退貨。中消協(xié)還結合投訴熱點附上典型案例:
案例1:直播間售賣的小雞重量與宣傳不符
2025年4月16日,消費者黃先生通過消協(xié)315平臺投訴廣州某工藝品有限公司。黃先生稱其父親因缺乏網購經驗,在某資訊平臺直播間看到主播宣稱所售小雞每只重達1~1.5斤,遂花費99元購買了10只。下單時跳轉至另一個購物頁面,雖該頁面標注商品為“0.5斤/只”,但字體較小、頁面設計混亂,老人未注意到此信息,仍按照直播宣傳內容完成下單。收貨時發(fā)現,10只小雞中已有1只死亡,其余每只實際重量僅為0.3~0.4斤,遠低于直播承諾的1~1.5斤,也低于跳轉鏈接中標注的0.5斤。黃先生隨即聯(lián)系商家要求退貨退款,卻遭到商家各種推諉。黃先生指出,由于所購商品為活體動物,普通快遞公司不接受散件活體寄回,個人消費者根本無法完成退貨流程,消費者投訴要求商家全額退還99元款項,并由商家聯(lián)系快遞上門取走小雞。經廣州市增城區(qū)消費者委員會調解,商家將款項退還給了消費者。
案例2:網購10只羊約定每只70斤變十幾斤,所附檢疫證信息也有出入
2025年4月22日,雷先生通過消協(xié)315平臺投訴銅山區(qū)某畜牧經營部。雷先生此前在某電商平臺看到該商家的售羊信息,商家稱因平臺限制無法直接發(fā)貨,所以要通過微信溝通并支付款項。商家還稱需支付定金方可安排發(fā)貨,尾款到貨后付。雷先生于是向該商家支付定金5500元購買10只羊,每只約70斤,總價為15500元。然而在運輸途中,商家突然來電要求提前支付尾款10000元。雷先生于是又轉賬10000元。但實際收貨時雷先生發(fā)現,收到的羊每只僅十幾斤重,遠低于事先承諾的每只70斤標準,在物流園接收時已有死羊,前往當地縣農業(yè)農村局畜牧發(fā)展中心報備時發(fā)現,所附檢疫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無法進行養(yǎng)殖備案。雷先生投訴要求退賠費用。
案例3:廣告稱35馬力的機器實際只有25馬力
2025年3月9日,消費者趙女士通過消協(xié)315平臺投訴湖北某機械設備制造有限公司。趙女士稱其父親在某短視頻平臺看到一款微耕機產品廣告,遂與商家取得聯(lián)系并表達了明確的購買需求,希望購買一臺35馬力的微耕機。購買前,銷售人員多次確認產品為35馬力。于是趙女士的父親便支付了4800元首付款,訂購了該款機器。然而,收貨后發(fā)現實際收到的產品與商家承諾不符。盡管機器上貼有“26KW”標識(約等于35馬力),但經檢測發(fā)現,該機器的實際輸出功率僅為25馬力。隨后,消費者與商家進行溝通,要求退貨退款。但商家否認曾承諾提供35馬力產品,并稱這個價格買不到35馬力的機器。這一說法與此前電話溝通內容完全矛盾。由于該機器因動力不足根本無法滿足農田作業(yè)需求,消費者將貨物原路退回,但商家拒絕退還消費者已支付的4800元費用。消費者投訴要求退款。經調解,商家同意為消費者更換大功率設備。
對此,中消協(xié)指出,電商平臺應強化平臺內銷售農資產品和畜牧養(yǎng)殖類產品的資質核驗和準入管理,重點核查商品宣傳內容與實際參數是否一致,設置畜牧養(yǎng)殖類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強制上傳機制,發(fā)現虛假宣傳行為應及時處理,并追究商家責任。網售相關產品的商家應明確標示售后服務方式,有條件的商家可建立屬地化售后服務網絡,提升售后履約能力,避免“售后失聯(lián)”現象發(fā)生。建議相關主管部門加強網售農資產品和畜牧養(yǎng)殖類產品的監(jiān)督檢查,特別是網絡銷售種子、農藥、畜禽、家畜的資質條件、檢疫證明等的監(jiān)督抽查力度,凈化農資市場,維護農民消費者權益。(高文)